高州农村合作医疗缴费
一)以家庭(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参保缴费信息确认和代扣手续。2022年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如无申请暂停参保,则默认2023年度继续参保,系统将自动为参保人代扣参保。
(二)新增参保人或修改参保缴费信息参保人,可在缴费期内携带资料:1家庭户口簿;2家庭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3家庭成员中代扣城乡医保费的银联储蓄卡复印件及账户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各镇或村委会)签字确认修改《家庭参保缴费信息确认表》。
(三)按时将足额金额存入代扣医保费的银行账户。
已办理参保登记、确实未能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缴费人可以怎样缴费?
(一)门诊待遇:包括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二)住院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达到48万元。
近年来,国家和省持续推出医保惠民政策,医保服务不断优化便捷,我市医保待遇水平也始终保持在全省中上水平,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累计自付9500元以上部分和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即二次报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需额外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直接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待遇标准如下:
(一)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二)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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